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市政办发号)(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从“禁土令”结束(月日至月日)后,将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市建委负责本次全市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本次检查分为两个层面:(一)市级部门市建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等个市级部门,分别负责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监管和实施工作。要求各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根据业务需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检查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二)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指定名分管领导,指定牵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