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砼供应不及时的函南京汪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由我司与贵司签订的恒信御境园1#楼、2#楼、3#楼、一期地下室工程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自供货以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合作比较愉快,而近期常常出现砼供应不及时的现象,如4月12日2#楼35.95米结构砼浇筑,4月23日3#楼30.85米结构砼浇筑,常常出现12小时才有一车砼到场,甚至还有2个多小时才有一车砼的现象,造成了我司人员窝工及经济损失,同时也影响了下道工序的施工及整个工期的进度。2013年4月28日所报的1#楼44.95米结构砼计划定于2013年4月29日下午17时开始浇筑,我公司现场联络人徐志4月29日下午2点多打电话催问泵车何时到场时,贵司调度室才讲原材料供应不上以及泵车正在别家浇捣无法到场,晚上砼计划无法浇筑。造成现场钢筋工30人、木工32人、砼工20人窝工,影响了下道工序的施工,使总进度计划推迟。 现就以上事宜特此来函:1、希望贵司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以后的砼能按计划及时供应并给我司书面回复所采取的措施保证;2、根据合同约定贵司已违约,造成了我司相应的经济损失,耽误了总进度及业主售楼时间(业主合同约定每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