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及新增加项目的定价原则在跟踪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变更及新增加项目,涉及到工程量的增减,那么处理这类变更的定价原则是什么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一下。本项目是我跟踪审计的一个项目,项目的概况是这样的:中标价是1.3亿,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是8000万,投标时的单价组成是人工、机械下浮20%,管理费、利润也下浮较大。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以此为基础确认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或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相应文件规定计算。其中主材价格须经甲方确认,人工工资标准、机械、费率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费率。下面我就本项目的情况,来说明如何对工程量的变化来进行处理的一些原则。一、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变化的处理:在施工的过程中,建设方修改设计,客厅的天棚面由原来的只是玄关部分做石膏板吊顶变为整个房间全部做石膏板吊顶,清单中的石膏板吊顶单价是6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