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xx7-2xx8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方案为了加强我校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评价兼职辅导员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兼职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兼职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精神以及宁夏医科大学兼职辅导员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对象满一学年以上的兼职辅导员。二、考核原则公正公平、全面评价、注重实绩、定性定量相结合。 三、考核组织 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四、考核内容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内容以宁夏医科大学兼职辅导员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其履职工作职责情况。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五、考核方式及程序考核采用量化计分,由评议分和日常工作实绩组成。其中在德、能、勤、廉内容中自我评议占xx%、同事评议占xx%、学院评议占30%,学生工作部(处)评议占20% 工作实绩占量化考核成绩的30%。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牵头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聞創沟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