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一、总则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业务程序,做好准确、及时,保证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化文管理。二、公文的种类 请示:向上级部门请示、请求批准的事项。 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决定:对公司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的安排。 决议:经过会议讨论或议定,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批复: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通告: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应池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通知:传达、批转上级、同级、不相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协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聘用事项。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函:对同级或不隶属单位间相互介绍、商洽、询问、催办、答复某些问题,请有关部门批准。 会议纪要:记载和表达会议重要精神及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2、公司的专用公文有:备忘录、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契约、各种报告、广告书、说明书请柬、贺词、新闻稿、启事。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