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雇主):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2年11月 身份证号:乙方(工人):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5年6月 身份证号: 乙方于2017年6月5 日晚班违章操作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00元(大写: 人民币柒仟元整),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工资、误工工资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称“补助费用”),合计人民币26700元(大写:贰万陆仟柒佰元整)。其中6700元(大写:陆仟柒佰元整)已支付,余款为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3、本协议签订后6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