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各级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劳务工。三、制度(一)工伤事故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事故划分:1、为方便工伤事故管理,按照工伤事故的性质和伤害程度,现将工伤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轻微工伤事故四种。2、特大工伤事故:指死亡1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