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鞭策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拓展视野、提高工作绩效,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第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受聘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的核实和整体评价。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作量、完成工作的质量、工作业绩以及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第二条 考核采取分类分级对口的方式进行。按照专业系列划分共有工程(土木、机械、安全工程、计算机)、财会(审计)、经济(统计、卫生)三个系列(内含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每个系列按专业技术职务又可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级,分别参照具体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分岗位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凡获聘在工程、财会(审计)和经济三大系列岗位上,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专业技术职务为考核要素,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者以其所在岗位为考核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