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范和加强临时支架设施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保证施工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有效防范和降低施工风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临时支架分为脚手架、支撑架两种。第二条 支架按承重与搭建高度分为A,B,C三类,具体分类标准见附表1.各类支架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的责任主体如下:(一)C 类临时支架:项目部自行组织,项目部验收;(二)B类临时支架:公司组织,项目部参与;(三)A类临时支架:集团公司组织,公司及项目部参与。第三条 临时支架应采用钢管支架、型钢或钢构件的组合,严禁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材料混用在同一支架体系中。第四条 临时支架设计检算书主要包括检算依据、工程概况、主要技术参数和图纸说明、荷载及工况分析、检算过程、检算结论及施工注意事项等。第五条 支架搭建前项目部应调查支架基础范围内地上与地下的障碍物和各种管线,做好保护措施。第六条 平整夯实支架基础,使其承载力和沉降性能满足规范要求;设置支架基础防排水措施和防冻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