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目的为了建立、健全与公司长期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推荐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科学合理的配备人才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总则第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指导思想是:通过设岗、考核、评定、聘任等措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激励和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潜能,造就一支业务精湛、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为企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坚持采取“统一标准、统一政策、评聘分开”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 第二条 坚持“双考”制度。即在组织推荐评审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不予推荐评审。对于晋升中级(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根据国家规定除年满50周岁以上免除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外,其他人员均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