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或甲方)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分包人或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封闭式储煤场钢结构罩棚工程(二)工程地点:xxxxxxxxxx(三)劳务分包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安装钢柱、抗风柱、大梁、屋架、 檩条、安装彩板及采光板等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2018 年 x 月xx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8年 x月 xx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xx天。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承包人损失的费用由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