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落实公司政策,规范公司的工程结算工作,对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修订如下:1、山西企业内部工程及西南分公司工程(西南分公司工程分公司部门代替公司相应部门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传回公司总部)1.1与业主的结算1.1.1新建、扩建、更改、技改工程合同:经营部与业主签订,发财务部、生产部、项目部,建账归档;进度款:每月项目部按业主规定的时间报进度并及时审批后转给经营部,经营部转财务部;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项目部按业主的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办完后转经营部,经营部转财务部; 1.1.2大修、抢检修工程项目部签订协议或接收施工任务单,到生产部备案、立项;项目部按业主的规定办理预结算手续,办完后转经营部,经营部转财务部; 1.2公司对项目部结算1.2.1项目立项:生产部接到合同或经营部立项通知,并且收到项目部的内部开工报告,对该项目内部立项。在公司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模块输入内部立项工程名称、内部编号、实施的项目部、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文明施工要求等内容。经营部、财务部、物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