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集团合同评审程序1目的正确理解业主要求,分析我方履约能力,防范合同风险,实现合同目标。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装饰、空调、仪表、消防设备与管道安装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合同评审。3 职责3.1 合同评审权限3.1.1 法务合约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监督、检查。3.1.2 分公司/子公司负责本程序的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大、中型项目的评审记录报公司法务合约部备案。3.1.3 大型项目合同评审由分公司/子公司经理主持并审批,必要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3.1.4 中型项目的合同评审,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济师主持并审批。3.1.5 小型项目的合同评审,由分公司/子公司经营部部长主持并审批。3.1.6 设计院自行承接的项目由院组织评审。3.2 相关部门的责任3.2.1 法务合约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评审合同文本的有效性、合法性、风险性。3.2.2 经营部门负责评审合同的工程造价、工程预结算,与业主、设计、监理有关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3.2.3 工程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