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指引 13.1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部门资料管理标准,使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执行工程资料员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13.2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职责 13.2.1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2.2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人员负责所负责工程标段施工管理资料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报送资料员进行整理归档。 13.2.3在招投标阶段,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要求列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工程开工前,资料员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将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交纳情况作为工程款支付的重要考核依据。13.3管理标准 13.3.1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13.3.2所有来往文件均由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收发,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发。工程管理部拟文发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联系函、指令等文件均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后签发,所有发文电子档、文本档各一份存档。 13.3.3收文传阅:所有收文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阅后传相关工程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