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管理制度1. 项目部作业队应采用工程队(架子队)管理模式。管理要求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和局关于强力推进工程队(架子队)组建工作的通知( )执行。2. 工程队(架子队)的组建原则(1)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服务并满足于工程项目管理和现场作业需要的原则;(2)固定建制与临时性建制相结合,人员弹性编制、动态化管理的原则;(3)施工管理、技术、监督等主要组成人员立足企业自培配备的原则;(4) 劳务工以成建制的合法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人员为主、零散劳务工为辅的原则;(5)充分体现专业化的原则,要重点培育组建专业化的工程队(架子队),以满足适应施工专业化管理需要。3. 工程队的隶属关系。工程队由公司负责组建,接受公司领导。公司与项目部通过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其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和权限。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将该工程项目的单项或综合工程通过内部协商、调配的方式与工程队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与责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