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3、1奖惩原则: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行政措施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要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13、2奖惩对象: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惩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13、3奖励:13、3、1奖励方法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重奖及晋升。13、3、2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任务者。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有其他功绩,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13、3、3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功: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者。领导有方,使工作取得重大成效者。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当者。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者。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总分在本班组中排名第一名者。具有较大功绩者。13、3、4对于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大功: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