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第五条 粉尘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习惯上对粉尘有许多名称,如灰尘、尘埃、烟尘、矿尘、砂尘、粉末等,这些名词没有明显的界限。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粒径小于75m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在大气中粉尘的存在是保持地球温度的主要原因之一,大气中过多或过少的粉尘将对环境产生灾难性的影响。但在生活和工作中,生产性粉尘是人类健康的天敌,是诱发多种疾病的主要原因。第六条 术语1.生产性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3.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5.工人接触粉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触粉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