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可回收废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一、标的物1、甲方同意将其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可回收废品出售给乙方,由乙方回收。2、可回收废品是指除正常商品外的经甲方确认为废品的一切可再生资源。乙方(承担、不承担)甲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仅限于生活垃圾等百可回收废品清运工作。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乙方诚实经营,按照收购当时最高市场价收购废品。2、乙方每次回收甲方废品时一次性现金付清废品所值价款。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签约条件。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成立,自签署日期起生效。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免费提供废品堆放场所。日常废品堆放应尽量集中,免费提供水电供应及甲方车辆人员进出之便。2、可回收废品由乙方派人捆扎、装运,费用及工资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志及范围从事废品回收工作,不得在指定场所外走动、逗留或从事其他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