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文格式规定(审核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文格式,提高办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文格式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其他部门文件格式的指导工作。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部门遵照执行。第二章 公文格式第四条 公文格式按照公司行文需要划分为标准公文格式和简化公文格式两种。第五条 标准公文格式(附件)标准公文格式一般由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组成。公文中涉及的字体除特别标明外均采用四号仿宋体,颜色除特别标明外均采用黑色,行间距一般以四号仿宋体.5倍行距为准。(一)公文眉首是指公文首页红色横线及以上部分,包括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等内容。眉首部分一般占公文首页的1/4到1/3。1发文单位标识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发文单位标识一般用小初号宋体居中排列。多个单位联合行文的,主办单位排列在前。2发文字号主要分为公司发文字号、职能部门发文字号两类。发文字号包括公司(职能部门)代字、年份、序号,应置于发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