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建设良好校风,减少教学过程中各种事故的出现,保证教学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严肃、认真准确的得到处理,保障正常的教学活动的进行,现制定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 本认定办法包括课堂教学、作业、实践教学、考试、成绩、教学管理等六类两个等级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三条 一个学年内连续两次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视同为1次严重教学事故。第二章 事故认定第四条 课堂教学(一)严重事故1、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动教学计划或不执行教学计划;2、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在师生中造成较坏的影响;3、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停课、旷课,或提前一周结束课程,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教学任务;4、擅自调整教学地点到非教学场所进行教学的;5、在课堂上辱骂或体罚学生;6、教师在上课期间接打手机或发出信息;7、无论何种原因,教师酒后上课;8、其他严重影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