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来水厂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为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减少机动车交通安全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制度内容1、公司机动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调度。2、公司有专人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3、驾车人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规则。4、本公司人员因公出车需于事前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公务使用单,综合部根据重要性或紧急程度顺序派车。5、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严禁无证驾驶。6、严禁酒后开车、强行超车、赌气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7、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护车辆,节约油料。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清洁卫生。管好随车的维修工具和备件,遗失赔偿。8、机动车辆配置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品。9、遇有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急打和紧急制动等。10、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并及时报告。11、严禁公车私用、私自出车。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库或停车场。13、凡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干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