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a) 目的规范住户保修及公共设施设备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b)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c) 职责d)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e) 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f) 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g) 程序要点4.1 住户报修4.1.1 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a) 管理员在5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三联)领回机电维修部。b) 机电维修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a) 如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