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7.1 总则7.1.1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7.1.2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百货防损部,配送中心负责。7.2 组织管理7.2.1 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7.2.2 配送中心经理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7.2.3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7.2.3.1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7.2.3.2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7.2.3.3 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7.2.3.4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7.2.3.5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