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三条 临时救助工作原则(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三)坚持公正公开,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