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指示、决定;2、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3、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定期对责任制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4、建立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5、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相关相关课室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6、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或提出有关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7、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办法、细则以及重大隐患整改措施,部署检查各职能部门和课室的安全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特殊问题的通过领导小组商议或总经理审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