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总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总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敬天爱人”的企业核心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积极贯彻“生命比金贵、安全出效益”、“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安全环保理念,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三条各项目公司要加强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第四条本规定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适用于总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应在此框架下进行具体细化。第二章方针与政策第五条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简称HSE)管理理念为:(一)企业核心理念:敬天爱人;(二)企业安全理念:生命比金贵、安全出效益;(三)企业环保理念:要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