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自动监测数据通信规约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河南省是全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水文特性突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差异较大,水旱灾害频发。为满足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等对水文基础信息的需求,目前我省水利行业已建成余处各类水文自动监测站点,对降水、河道、水库、闸坝水情、土壤墒情、地下水情等要素进行自动监测存储传输,形成了较完善的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综合利用水文、电子、通信和计算机技术,实现了水文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自动化。水利部为指导全国水文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制定了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要求各省根据自身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特点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框架内制定相关标准。我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自年开始建设,由于建设时间、建设项目不同,采用的技术手段、标准体系、数据传输与通信方式各有差异。为统一河南省水文自动监测系统通信方式,规范水文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格式,便于我省水利部门后期建设项目的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兼容性、统一性,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各类数据共享,满足各应用方对水文自动监测数据的需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