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音像档案收集整理的一般要求(试行)为规范音像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音像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要求。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要求规定了音像档案的收集范围、整理原则和整理要求。1.2 本要求适用于重庆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在渝单位参照执行。2 概念音像档案是记录声音或影像的档案,包括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本要求所称音像档案是指常见的音像档案,其中照片包括银盐感光材料照片和数码照片,影片主要指影片带,录音包括录音带和数码录音,录像包括录像带和数码录像。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3 音像档案的收集3.1 收集范围3.1.1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基本历史面貌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以下统称“音像材料”)。3.1.1.1 本单位举行的重要会议、纪念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3.1.1.2 记录本单位生产、科研、基建、重要设备管理的音像材料; 3.1.1.3 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合影及主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