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中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流程、动火作业管理种类、动火审批手续与批准权限管理、动火责任管理、动火作业安全规则。三、管理职责1、办公室负责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和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管理。2、办公室负责动火作业中的警戒、消防防火监督检查管理。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禁火范围的划分,明确动火作业范围,并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4、各部门在禁火区域内动火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表。5、动火作业的申请者、审批者、动火者、监护者必须遵照本制度履行职责。四、程序1、动火作业管理种类(1)电钻、砂轮等;(2)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3)各种焊接、切割作业;(4)明火取暖、明火照明;(5)各部门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6)在生产区域内其他危险作业。2、动火管理内容(1)油类、煤气、乙炔气及其它类危险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储罐、库房和输送管道本体;电缆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