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暂行办法为了加强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报销程序,控制成本开支,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教职员工提供一流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部分 报销通则一、财务报销时间原则上每星期二、四下午为教职员工办理报销业务的时间,其他时间因需进行内部账务处理,不办理报销业务,如有紧急事项可办理借款。每月末终了前两日停止报销,财务内部办理对账、编制财务报表等业务。二、对财务报销原始单据的要求本单位职工办理经济业务时,对取得的财务报销原始单据应当具备下述条件:原始发票、收据、凭证必须合法、合规,记载内容真实完整,数量、金额清晰准确,手续、印章齐全,经济业务内容符合国家财经制度。三、报销原始凭证的填制;(一)报销原始凭证分为以下几类: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审批单、费用报销单、借款单等报销原始凭证。教职工在进行财务报销时应按经济业务的不同分别填制不同的报销原始凭证。(二)填制原始凭证时必须按照原始凭证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各项目要填写完整,并按各类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领导审批。(三)原始凭证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