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管理办法为正确使用学院印章,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印章的管理,确保安全,本着既坚持原则又要方便工作的精神,对加盖学院印章,特制定本办法。一、学院印章的管理 1、学院印章、钢印、院长办公室印章由院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院长准许,不得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2、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保密要求,印章应加锁存放,要随用随开锁。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确保印章的安全。印章遗失时须立即向院领导、学院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依法公布作废。3、用印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记录用印主要内容。文件用印及常规用印,均需以签发该文件的院领导签字为准。4、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履行用印登记、签批程序。管印人在用印前应认真核对用印文件的内容、用印份数、签批人签名、印章与落款名称一致,准确无误后方可用印。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手续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决杜绝。对内容难以界定的要立即停止用印并逐级向上汇报,得到上级领导明确批示后再决定是否用印。凡因违反用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5、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之外,一般不办理学院印章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