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学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以及各项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巩固和发展信息网络,培训信息员队伍,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信息调研,进行信息工作考评等。第三条 信息工作以为本单位领导决策服务为主,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努力为上级领导服务。第四条 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制订计划,提供条件,保证信息工作正常开展。第五条 信息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又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第二章 工作机构第六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学院信息工作。第七条 信息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递和反馈等日常工作。(三)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四)结合学院改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