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电脑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技术工作,加强分支机构电脑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支机构所有电脑人员,包括电脑负责人和一般电脑人员。第三条 公司对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委派的电脑负责人接受信息技术中心和分支机构双重管理,日常工作接受所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业务上接受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管理。第二章 电脑人员岗位及职责第四条 未进行数据集中的营业部,电脑岗位设置为:电脑负责人、操作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通信管理员、系统安全管理员、应用软件管理员、硬件维护员、资料管理员等八个岗位,每个营业部至少配备2人,可以一人多岗,但操作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数据库管理员。第五条 已进行了数据集中的营业部,电脑岗位设置为:电脑负责人、操作系统管理员、网络通信管理员、系统安全管理员、应用软件管理员、硬件维护员、资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