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揽工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之目的,根据公司经营承包管理办法(2003A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公司对确保完成公司指令性施工任务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施工能力和专业优势外出承揽适合本专业施工的工程任务的项目工地、专业工程处、专业公司,实行鼓励政策。2.各承揽单位必须在外揽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精神文明、经济效益等方面对公司全面负责。3.外揽工程实行“谁承揽,谁结算,谁施工,谁受益”的管理原则。承揽单位(含项目工地、二级单位,下同)负责资金催交,公司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兑现。二、项目承揽1 项目承揽实行申报审批制。1.1项工地预承揽外部项目时,事先向公司书面报告,提出欲承揽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经公司分经理批示后,即可办理。12二级单位预承揽外部项目时,填写外揽项目审批单(附后),经挂靠项目工地、公司工程部、计经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经公司分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2项目的承揽必须以确保完成公司的指令性施工任务为前提。预承揽项目的各项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