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审核支付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资金支付使用管理,严格项目资金支付审核程序,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到位,根据市政府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和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第三条 项目资金审核支付,严格遵照按计划(概算)、按合同、按进度、按程序审核支付的原则。坚持做到“三审核、三把关”,即工程技术部根据市城建办等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用款申请资料,审核其齐全、完备、合规性以及项目建设进度,把好手续和进度关;计划财务部在工程技术部审核的基础上,审核请款单据合规、金额准确性等情况,把好程序和准确关;公司与建设单位联合召开资金审核调度会,共同审核相关资料,调度支付资金,把好资金支付关。第二章 资金审核拨付程序第一节 请款资料的受理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需城投公司支付工程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