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试行)第一章 总 则1.1 为规范 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公司员工的招聘、试用、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培训、薪酬、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1.3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出公司人力资源的配置计划。第二章 招 聘2.1 公司招聘员工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2.2 公司员工的招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及业务需要,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包括:年龄、学历、技能、性别等),公司办统筹计划,呈报批准后进行公开招聘。2.3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2.3.1 身体健康,达到法定用工年龄。2.3.2 工程机械操作手: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持两年以上从业资格证,并经考核合格。2.3.3 技术类员工:中专以上学历,专业符合要求,30岁以下(特殊人才例外)。2.3.4 其它类型员工:中专以上学历,专业符合要求,30岁以下(特殊人才例外)。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