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规定验收各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深圳地区开发的所有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和控制,即包括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也包括对承包商是否达到合同条件的验收。3. 术语和定义 3.1. 中间验收: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3.2. 竣工专项验收:需要政府相关管部门参与的验收,如消防、电梯、燃气、环保、档案、规划、民防等。3.3. 竣工验收:指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政府质检部门、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等参加的综合验收。3.4. 房屋接收:是指项目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并已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的承包商向公司移交的过程。4. 职责4.1. 项目经理部4.1.1. 编写工程验收计划;4.1.2. 计划、组织、协调、监督验收过程;4.1.3. 负责专项及竣工备案证明书办理工作。4.2. 项目事务部4.2.1. 负责竣工丈量及相关事项。4.2.2. 负责国土规划验收及取证工作。4.3. 总经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