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防电器事故,切实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及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用电原则:1、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合理用电。2、本项目部安全用电必须实行加强领导,统一调度,严格管理,依法监督,专职操作,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3、在项目部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设备管理部全面负责本项目部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电力调度使用以及设备维修和全部安全用电工作,主持指导电工班的日常值班和技术操作。二、电器设备、设施管理 1、线路管理矿区高、低压线路、电缆、电杆、电话线、变压器及其有关辅助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危害和破坏,严禁任何人在沿输电线路和设施周围进行爆破、采石、掏坑、植树和搞建筑,不准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柴草和其它物品。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杆、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上杆、架改、塔勾线路。非本矿工作需要禁止任何人增设乱动电器设备、工具。2、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