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室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一、当科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立即向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应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二、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由总务科立即向院长和主管院长报告,同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通报,医院应在24 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当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 人以上死亡或者3 人以上健康损害,并且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总务科应当立即向院长和主管院长报告,同时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通报,医院在12 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四、当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总务科应立即向院长及主管院长报告,同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通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