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秩序维护人员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院秩序维护人员在上班期间应遵循的仪容仪表、行为规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供应商派驻医院的现场秩序维护人员。2、 责任归属2.1 秩序维护人员严格按本规范的要求操作执行。2.2 队长负责督导本班组秩序维护人员的执行情况。2.3 物业经理负责全面督导本医院各级秩序维护人员的执行情况。3、操作要求3.1 仪容仪表3.1.1 员工应于当值前换着制服并时刻保持整洁,而员工上班前和下班后穿便装进出医院范围时亦有必要注意穿着得体、文明整洁。3.1.2 着装整洁主要包括保持衣冠整洁,衣裤领带烫匀平整,工作鞋干净光亮,不卷袖口裤脚、不缺扣、不解扣。3.1.3 制服特别是上装(外套以及衬衣)口袋内不得放置手机、香烟的物品,腰间不得外挂私人钥匙串、手机、玉佩等物件。3.1.4 应注意避免领口、袖口等处内衣外露。3.1.5 不得穿着旅游鞋、拖鞋、布鞋等。3.2 行为规范3.2.1 秩序维护人员应妥善使用、保管有关设施设备及器具。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