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第五条 纪委、监察室负责医院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第六条 省卫生厅对我院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考评组织第七条 医院成立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医务人员所在党支部成立医德考评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本支部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第八条 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组成由医院领导和医务、人事、纪检监察、党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医务人员代表。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