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xx328号),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xx3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程。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第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一)应保尽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公开公平公正。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法规制度,完善程序规定,畅通城乡居民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三)动态管理。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四)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