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架构配置与变更管理规章制度基础架构配置与变更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合理配置系统参数,实施硬件资源的有序调配,保证硬件设施与系统软件配置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信息系统运行与安全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基础架构,请参见IT基础架构规范中的定义。第三条 本规定所涉及配置与变更管理范围包括:硬件设施与平台软件的配置与变更、基础架构布局的配置与变更。第四条 规定中所指配置管理单位:省公司信息技术处。第五条 本规定中所指配置管理员包括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第二节 平台软件的基准配置第六条 平台软件的基准配置包括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安全设备系统软件的基准配置等。维护单位应为平台软件建立合适的配置基准。配置基准应确保系统安全与整体安全要求的一致性。第七条 经授权的配置管理员应根据系统安装手册与配置基准对初装系统或设备进行基准配置,详细记录安装过程与设置,确保配置的正确性。配置管理员应建立该配置对象的配置清单并在配置清单中清楚体现基准配置。第八条 完成基准配置的系统或设备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