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的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医务部 门诊工作制度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