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档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东台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东台市五烈地区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受市政府委托,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由该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五烈地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中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将通过与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被授予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现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邀请合格的投资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2、特许经营权五烈地区地域范围:东至新204国道,南至五烈镇广山区,西至五烈镇祖泽村,北至五烈镇东南村。3、规模:供气能力不低于20万立方米/日。4、特许经营期限:自授权之日起不超过30年。5、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必须配套建设好燃气设施并对外供气服务。中标企业将来经营过程中因气源不足造成停业或不能做到执行全市统一价等原因,政府有权中止特许经营权。6、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