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水安监201137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