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作业武万明课件对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 气瓶作为一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具有在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因此要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除了要求它符合压力容器的一般要求以外,还需要一些专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特殊要求; 气瓶充装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由省级质监部门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实行的年审制度,由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对气瓶充装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审核,气瓶充装注册登记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原批准单位申请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未获准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充装工作。通用气瓶的充装 气瓶的充装不当或错误的充装操作都会引起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气瓶的正确充装,气瓶充装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营业执照;2. 有适应气瓶充装和安全管理需要的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有与充装的气体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的充装设施、工器具、检测手段、场地场房,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 3. 具有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