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查房制度及规范 前言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保证各级临床医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特进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学习。 查房频次及时限 由科主任、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主持的本专业查房称三级查房。应有经治医师、护士长/ 责任护士和有关人员参加。 1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每周至少1-2 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2 天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即时查房记录。 查房频次及时限 2 、主治医师查房 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 小时内完成,每天至少1 次,应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两次。 查房频次及时限 3 、住院医师 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