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霸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
2、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
3、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三、实施与管理(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监管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监管,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二)医务处为院内管理已审批医疗技术的职能部门,有责
4、任为科室提供支持和服务。医务科应定期检查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尤其是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定期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汇报。(三)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技术审核,对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后上报,并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四)凡未经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开展的项目,各科室不得自行开展,否则将追究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责任。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后要立即进行评估,包括科室内评估和院内专家评估。 一、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疗法,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
5、其更加完善。(l)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二、院内专家组评估:(1)医院成立医疗、医技、护理三个专家评估小组。(2)评估期限:对医院批准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半年评估一次。(3)评估内容:技术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等。(4)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指导评估。(5)科室按要求提供总结、相关病历、查新检索资料、科内评估结论。(6)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新技术是否先进、安全、疗效明显、费用低廉等,决定该项技术是否有继续应用推广价值。经院内专家组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并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写出评估报告,报院长审批后,技术项目终止开展。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霸州市第三医院2016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