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 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 监测信息,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本院为法定 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 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 传染病,由首 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甲类 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 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 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
2、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 结 核、 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 疟疾。丙类 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 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 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 传染病。4、由 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 传染病的收集、 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 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
3、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 告。 对其他乙、丙 类传 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 传染病暴发疫情,按 规定要求报告。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 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 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 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 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 报。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 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
4、、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 报告病名。 发现漏报的 传染病, 应及时补报。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 报、谎报或授意他人 隐瞒、谎报疫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 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 任疫情报告人发现 法定 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 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 时做订 正死亡报告。2、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 传
5、染病诊断、 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在 规定时限内向当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在各医疗机构防保科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 传染病报告员接到临床医生的传染病报告要进行核实诊断,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真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 对临床有关科室的 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 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 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 2小时内, 农
6、村于 6 小时内通过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 带者,城镇于 6 小时内, 农村于 12 小时内通过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 24 小时内通过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 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 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
7、染病病人的 传染病报告、 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 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 检查、指 导。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 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 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 谎报,否 则将依法追究责任。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 须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1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
8、疫情进行预测、预报。传染病报告流程1、门诊部、住院部、 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 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 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 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 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 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9、病原携带者时,于12 个小时内通过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 24 个小时内通过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应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8、每月将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医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 疾病 预防控
10、制提供及 时、准确的 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1、我院为法定 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 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 制。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 诊断结果,按照 规定时限及时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 进行错项、漏 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 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 订正,将审核后的 传染病报告卡及时
11、录入网络直报系统。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 传染病报告卡片后, 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 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 分析和预测、预警。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 时,责任报 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 ,并注明原 报告病名。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 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 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资料。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 传染病报告卡及 传染病报告记录
12、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 、缓报、谎报 传染病疫情的,给 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 给 予相当经济处罚。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 直报系统安全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 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 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 8 位以上, 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 严格保密。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 时控制和消除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13、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 预防为主、常 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分级负责、反 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 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 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 发事件 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 护物品等物资 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传染病管理科在
14、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 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 员 要立即报告院长,同 时向辖区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 转送的病人, 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
15、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 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 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 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6、对传染病要按 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 治疗,切断 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 污水的无害化处 理。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16、,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8、发现人畜共患 传染病时,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 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9、发现瞒报、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 卫生事件或 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传染病疫情登记与转诊制度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 14 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
17、明“传染病卡已报” ,复 诊病人注明“ 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 传染病医院。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 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3、传染病管理科应 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 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的 传染病科。传染病培训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 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
18、制度。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 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 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 生部 37 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 传染病诊断标准等。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 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
19、等,能够确定为 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或者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4、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 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5、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 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6、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 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 预防保健科。7、任何个人对 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8、检查发现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住院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住院部医
20、生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 传染病报告卡后,要在出入院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标记。2、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 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3、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4、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 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科。5、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 1 例 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 50 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 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 。同时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传染病管理科。疫情